近日,刘德华将浙江一家企业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两百万元。该企业非法使用他的肖像姓名,某取了不正当的利益,对他的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所以,他对该企业提出了控告。
刘德华诉浙江一企业
这起案子由互联网法院进行审理,此案是通过网上诉讼平台进行的,双方并没有面对面,原告要求被告对他的非法行为道歉,并赔偿他的个人损失。据称原告,发现被告在其公司生产的净水器及相关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原告的形像和签名,并且自己的网站进行公布宣传,也采用了他的形像和签名,甚至还制作了大型的广告牌。但是原告并没有授予被告任何权限,可以使用其肖像和姓名进行产品的代言。
所以原告认为被告在没经过他允许的情况下,利用他的肖像和知名度,获取了不正当的利益,欺骗了消费者,影响了原告的公众形象。如果原告将来代其他的产品的时候,他所获得的利益将会受到严重的损害。
刘德华诉浙江一企业
但被告却认为他是通过其他公司合法取得的原告的图片使用权,没有侵犯原告的权利,即使构成了侵权,也没有对原告造成过大的损失,不应该有过多过高的赔偿罚款。
法院利用网上诉讼平台,在原告和被告被告双方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目前的结果并没有公布,希望此案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使双方都能获得合法合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