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二、就读校址
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90号;
崇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东滩大道999号。除学前教育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虹口校区外,其他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均为崇明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工商管理
本科
四年
30人
学前教育(双语班)
本科
四年
40人
西班牙语(商务方向)
本科
四年
40人
法语(商务方向)
本科
四年
60人
金融学(全英语教学班)
本科
四年
40人
会展经济与管理(全英语教学班)
本科
四年
6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学前教育专业色盲色弱不宜。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西班牙语专业教学语种为西班牙语和英语,法语专业教学语种为法语和英语,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总分高低作为春招的录取依据,同时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对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供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供学校参考使用。
所有报考我校志愿的入围考生,均按我校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自主测试实施方案参与录取排序。